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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县水族文化风情谷-万户水寨生态移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2016-04-20 查看 9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三都县水族文化风情谷-万户水寨生态移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招标人

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4月19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远华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73.13

总分

93.81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彭彬

报价

21667927.12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金宏源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67.55

总分

85.23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许勇

报价

21835829.48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三都水族自治县永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68.55

总分

84.30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夏晓龙

报价

21791975.09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示期

2016年4月20日

2016年4月22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