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第一节,三、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实施团队内容 | 根据供应商实施团队成员具有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通过软考或正规评审),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分3分(需与供应商同单位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根据供应商实施团队具有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分2分。(需与供应商同单位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 根据供应商实施团队成员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软考中级及以上),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分3分(需与供应商同单位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根据供应商实施团队具有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分2分。(需与供应商同单位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
| 2 |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第一节,三、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国产数据库支持能力 | 根据供应商项目实施团队具有通过国产数据库认证,每提供一个通过国产数据库认证的得2分,最高分6分(数据库认证者需与供应商同单位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 根据供应商项目实施团队具有通过国产数据库认证,每提供一个通过国产数据库认证的得2分,最高分6分(提供获得的数据库厂商认证证书并加盖公章)。 |
| 3 |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第一节,三、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分布式高并发技术研发能力内容 | 根据供应商是否具备成熟的分布式高并发信息化类架构技术,每提供一个证明文件的得2分(如分布式软件相关著作权及软件产品证书证明文件),最高6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提供与采购文件实际需求相一致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如门户可视化开发、AI智能电话机器人、告警AI分析等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个证明文件的得2分,最高6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4 |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第一节,三、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企业实力内容 | 1.提供ISO27001证书(医疗软件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TSS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SO9001证书(针对医疗器械应用软件研发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CS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二级或更高认证),每提供一个有效时间内证明的得1分,最高分得4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参与过医疗信息技术行业标准制定,每参与一个医疗信息相关技术行业标准制定得1分,最高分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1.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每提供一个有效时间内证明的得1分,最高分得4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参与过医疗信息技术行业标准制定,每参与一个医疗信息相关技术行业标准制定得1分,最高分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