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内容:
| 项目编号 | E5200002026000359001 | 项目名称 | 贵州轻工职业大学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
| 标段(包)编号 | E5200002026000359001001 | 标段(包)名称 | 贵州轻工职业大学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
| 异议内容 |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项目监理机构”中的关于“4.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的得1分,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到投标人单位)的得1分”,该条款不符合贵州省现行工程监理行业监管规定,属于不合理的评审加分要求。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项目监理机构”中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提供退休人员,但未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是否允许聘用符合资格要求的退休人员作出明确说明。3、监理服务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的监理服务期不一致。4、投标编制软件中监理服务期要求填写日历天,但招标文件全文未对监理服务期对应的总日历天数作出明确约定,投标人无统一填报依据,无法准确完成投标文件编制。 | ||
异议答复:
| 异议答复 | 异议事项1:1、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1年11月24日发文的《关于修订监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7点已作要求。通知明确要求取消的是“安全生产教育(或考核)合格证”,与评分办法要求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并非同一证件。2、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本项目要求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符合相关要求。异议事项2:本项目仅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提供退休人员,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异议事项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18点已明确:“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的监理服务期统一填写为:施工监理服务期、保修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请以此为准。异议事项4:投标软件中监理服务期要求填写日历天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合计天数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