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福泉市饮用水源地高车水库岔河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016-09-12 查看 1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福泉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福泉市饮用水源地高车水库岔河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招标, 并于2016年09月08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2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6)0239号-1

标段(包)名称:福泉市饮用水源地高车水库岔河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人:福泉市环境保护局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8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8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日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88.35

项目负责人:

曹斌

报价(元):

2369146.7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总分:

85.84

项目负责人:

罗文先

报价(元):

2373455.4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建筑装饰环境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59.72

项目负责人:

张喜君

报价(元):

2498424.62元

公 示 期: 2016-09-122016-09-16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福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18085478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