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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水务集团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答疑澄清

2026-08-04 查看 0 次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DXTRZB-2026-07-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仁水务集团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

项目序列号:P520602202600084E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服务期及付款方式(1)服务期: 2年 。(2)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为按月据实结算。中标人完成招标人污泥的处置工作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上月的污泥处置量清单,招标人在收到污泥处置量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核实无误后通知中标人开具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转账的方式支付发票所开金额的处置费给中标人。 (1)服务期:2年 。(2)付款方式:结算方式为按月据实结算。中标人完成招标人污泥的处置工作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上月的污泥处置量清单,招标人在收到污泥处置量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核实无误后通知中标人开具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依法满足国家免税政策条件,应当按照现行税收管理规定开具合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有效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转账的方式支付发票所开金额的处置费给中标人。
2 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处置方式为焚烧、建材、土地利用或其他资源化利用。若采用焚烧处置方式,则中标人需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对焚烧后产生的废渣进行处置;若采用建材、土地利用或其他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则中标人需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以及中标人环评批复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七、结算方式为按月据实结算。中标人完成招标人污泥的处置工作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上月的污泥处置量清单,招标人在收到污泥处置量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核实无误后通知中标人开具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转账的方式支付发票所开金额的处置费给中标人。八、投标人报价需包含污泥处置费、税费、污泥处置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费等费用。 二、处置方式为焚烧、建材、土地利用或其他资源化利用,且必须具有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若采用焚烧处置方式,则中标人需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对焚烧后产生的废渣进行处置;若采用建材、土地利用或其他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则中标人需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以及中标人环评批复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七、结算方式为按月据实结算。中标人完成招标人污泥的处置工作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上月的污泥处置量清单,招标人在收到污泥处置量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核实无误后通知中标人开具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依法满足国家免税政策条件,应当按照现行税收管理规定开具合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有效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转账的方式支付发票所开金额的处置费给中标人。八、投标人报价需包含污泥处置费、税费、污泥处置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费等费用。若投标人依法满足国家免税政策条件,应当按照现行税收管理规定开具合规发票,适用免税政策的发票税率栏标注“免税”,适用零税率政策的按规定开具0税额发票,所开具发票须满足招标人财务入账要求;未提供合规发票的,招标人有权暂缓支付款项。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因疏于查看,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梵净山大道7号

项目联系人:冯凯

联系方式:18685659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区G(03)07地块麒龙中央商务大厦二期(B1)20层2号

联系人:周柳青

联系方式:1518586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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