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52273020250001K8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贵州省强制医疗所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52273020250001K8001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贵州省强制医疗所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4-11 15:38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更正内容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投标须知前附表 10.1 | 设计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建筑工程相关勘察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总建筑面积在9000 平方米及以上业绩为有效业绩) | 设计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建筑工程相关设计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总建筑面积在9000平方米及以上业绩为有效业绩) | ||||||
更正日期 : 2025-04-14
3、其他补充事宜
我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收到投标单位关于《贵州省强制医疗所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项目质疑问题,质疑问题如下:
1、关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条需要业绩,请问业绩是否作为资格审查项?
2、投标须知前附表 10.1“设计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建筑工程相关勘察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总建筑面积在9000 平方米及以上业绩为有效业绩)”本项目为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为勘察业绩,与本项目不符,请问是否书写错误,请明确业绩需求。感谢解答。
质疑问题回复:
1、关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条需要业绩,需要业绩只作为评分因素,不做为资格审查项,资格审查项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2、我公司2025年4月11日发布的《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 10.1“设计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建筑工程相关勘察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总建筑面积在9000 平方米及以上业绩为有效业绩)”,类别描述有误,现更正为:“设计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建筑工程相关设计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总建筑面积在9000平方米及以上业绩为有效业绩)”。
请各投标人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谢谢。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公安厅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82号
联 系 方 式:1588505629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品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云峰大道金泰大厦10层3号
联 系 方 式: 15285139540
文件预览:
招标文件.pdf
贵州省强制医疗所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计设计答疑文件.GZSZBDY
补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