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 标 公 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县2016年三岔镇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 |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播州区三岔镇人民政府 | ||
| 代理机构 | 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0月26日14:00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东方巨龙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汪龙森 | ||
| 报 价(元) | 10154227.66 | ||
| 总 分 | 95.998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汇力聚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杨松 | ||
| 报 价(元) | 10154290.66 | ||
| 总 分 | 88.998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灏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廖刚民 | ||
| 报 价(元) | 10154849.47 | ||
| 总 分 | 86.996 | ||
| 公 示 期 | 2016年11月 2 日 | 至 | 2016年11月 4 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遵义县2016年三岔镇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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