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施秉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因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工程设计收费报价”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B: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投标总价计算公式”不一致,以评标办法正文附件B: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投标总价计算公式”为准。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
| 施秉县卫生健康局(贵州聚丰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026年07月02日 |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附件下载
更正公告.pdf
135.96 KB
已下载 0 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