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的委托,对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第八教学楼建设项目进行招标, 并于2016年10月10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2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6)0444号-1 标段(包)名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第八教学楼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黔南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贵州建设有限公司 | ||||
总分: | 91.00 | 项目负责人: | 张剑 | 报价(元): | 34000319.13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遵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总分: | 79.77 | 项目负责人: | 陆义鸿 | 报价(元): | 34015242.01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总分: | 78.92 | 项目负责人: | 张应权 | 报价(元): | 32054351.29 |
公 示 期: 2016-10-11至2016-10-1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黔南州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83115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