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内容:
| 项目编号 | E5203822026000297001 | 项目名称 |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 |
| 标段(包)编号 | E5203822026000297001001 | 标段(包)名称 |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 |
| 异议内容 | 1.施工组织设计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书面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请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阐述或者答辩吗,还是直接将此部分写在施工组织设计中?2.请问招标文件中的“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大类吗?还是指其他,请招标人明确? | ||
异议答复:
| 异议答复 | 针对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项目编号:E5203822026000297001)招标文件的异议,将在异议提出截止日期之后统一进行回复,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