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内容:
| 项目编号 | E5203822026000297001 | 项目名称 |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 |
| 标段(包)编号 | E5203822026000297001001 | 标段(包)名称 |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 |
| 异议内容 | 茅台酒项目需澄清问题: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条要求封面后即为正文,不得设置目录,而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封面后面跟着目录,以哪一个为准?2、暗标要求中正文固定行距25磅,表格文字的样式、字体是否与正文一致?表格标题指表名还是指表格的表头?3、暗标要求中图表内文字采用宋体常规五号字体,请问图表指的是什么?是指图片/表格还是指流程图或柱状图、折线图、饼图等?请明确。 | ||
异议答复:
| 异议答复 | 针对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项目编号:E5203822026000297001)招标文件的异议,将在异议提出截止日期之后统一进行回复,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