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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区海龙屯路(原210国道九节滩至遵绥路段)道路改建项目勘察招标

2016-10-13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汇川区海龙屯路(原210国道九节滩至遵绥路段)道路改建项目勘察招标

招 标 人

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9日09:00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

项目负责人

胡安礼

得分

59.95分

报 价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收费的80%

企业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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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遵义市建筑设计院

项目负责人

宋山

得分

41.97分

报 价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收费的77%

企业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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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

项目负责人

裴永炜

得分

40.70分

报 价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收费的79%

企业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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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2016 -10- 13

2016 -10-18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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