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都匀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都匀市沙包堡办事处观澜轩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二期)项目设计招标进行招标, 并于2016年10月14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2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6)0522号-1 标段(包)名称:都匀市沙包堡办事处观澜轩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二期)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都匀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4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总分: | 71.45 | 项目负责人: | 张阳 | 报价(元): | 33582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总分: | 65.21 | 项目负责人: | 卜卫国 | 报价(元): | 38000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徐州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总分: | 53.90 | 项目负责人: | 李建红 | 报价(元): | 391790.00 |
公 示 期: 2016-10-17至2016-10-1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都匀市住建局 投诉电话:0854-82241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