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520425202600024C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安顺联鑫能源公司紫云县78.125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次)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520425202600024C001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安顺联鑫能源公司紫云县78.125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5-27 13:30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
更正日期 : 2026-06-05
3、其他补充事宜
安顺联鑫能源公司紫云县78.125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次)招标文件澄清通知(2)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部分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回复,回复内容如下:
关于我司公开招标的“安顺联鑫能源公司紫云县78.125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次)”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回复如下:
问题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2.6本标段招标范围:(1)项目涉及的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职业安全健康、消防、节能等专题及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土地复垦、林木砍伐、永久及临时用地征租、弃土场等占地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配合。上述手续按照相关规定主体都是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等单位只负责配合提供资料、编制专项方案、协助验收,不负责对外办理报批手续。建议调整为相关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配合。
回复:项目涉及的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职业安全健康、消防、节能等专题及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土地复垦、林木砍伐、永久及临时用地征租、弃土场等占地的相关手续的办理,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司证照、印章等给中标人使用,并委托中标人到相关部门(单位)办理以上手续的报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故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二:招标公告2.6本标段招标范围(2)项目涉及的补偿支付,包含但不限于永久、临时用地征用租赁、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构建筑物的拆除、土地复垦保证金缴纳、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费等的支付,全部费用包含在招标总价中。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用地、补偿、各类规费等工程量及费用明细,全部包干对投标人风险过大,违背招投标活动基本原则,建议修改为:相关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配合。
回复: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招标模式,投标人需在设计和施工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目的是推动设计最优化和施工过程中不断优化设计,最大限度集约节约用地,减少生态环境破坏,能否有效控制项目涉及的补偿支付,包含但不限于永久、临时用地征用租赁、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构建筑物的拆除、土地复垦保证金缴纳、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费等,取决于投标人的真正实力。
问题三:招标公告2.6本标段招标范围(6)项目所涉及的协调,包含但不限于电网、交通、环保、通讯、燃气等跨(穿)越及施工爆破等地方关系协调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配合。本条约定各类管线穿越、施工爆破及地方关系协调工作由投标人全权负责,该类协调事项涉及多家主管级权属单位且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具体数量,费用无法预估,风险过高。建议修改为相关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配合。
回复:项目所涉及的协调,包含但不限于电网、交通、环保、通讯、燃气等跨(穿)越及施工爆破等地方关系协调工作,由投标人负责,目的是督促EPC结合协调工作各项的实际,更加科学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做到各项工作有效衔接,避免出现窝工等现象,确保在合法合规、安全、风险可控等情况下高质量实施好该工程,同时招标人也将全力支持配合做好协调中的各项工作。
问题四:招标公告2.6本标段招标范围(9)运维范围界定,本项目含风电场20年运行及维护工作,包括由风电场区及35KV集电线路终端塔升压站进线端止,升压站及外送线路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全部费用包含在招标总价中。运维超出本项目EPC模式范围,建议修改为招标人负责。
回复:风电项目的投资预期能否实现,项目建设、运维和售电是关键,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与运维关联程度很高,为做好该工程的设计、施工与后期运维有效衔接,从源头有效控制运维成本,推动项目的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故将运维纳入EPC范围。
问题五:招标公告2.6本标段招标范围(10)凡工程规范、规程或惯例要求的,确保项目合规建设、运行所必需的工作及服务,即便未明确列明,均视为包含在招标范围内,投标人需无条件完成,全部费用包含在招标总价中。该条款未划定工作边界,存在无限扩围风险,易造成报价失真、权责不清。建议删除本条款。
回复:投标人作为风电项目设计、施工的专业机构,对工程实施的相关内容,应该有基本的判断,故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见投标承诺函格式):供货不限于投标人提供的供货范围清单里的内容,投标人最终供货的设备材料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参数以满足项目性能要求、技术协议要求、现场施工要求、系统正常运行为准,如有增加,也属于投标人的供货范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非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即使经招标人同意的变更,若标准降低,则招标人相应扣减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投标人无法在投标阶段精准预判全部成本,极易造成恶性低价竞争、履约风险失控。同时,条款仅约定降低标准时扣减差价,未约定标准提升、设备参数升级、材料增量的调价机制,权责严重不对等。综上建议删除本条款。
回复:EPC招标文件已对工程实施的标准、设备参数等进行了明确,工程造价也充分考虑了这些因素,故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七:第三章评标办法2.2.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一投标人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0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风电类似业绩,累计装机且均已完工大于等于2GW得17分,累计装机且均已完工大于等于1GW且小于2GW得9分,累计装机且均已完工大于等于0.5GW且小于1GW得4分,累计装机且均已完工小于0.5GW不得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方业绩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类似业绩要求的证明资料: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需多方(至少由业主、监理、施工签字盖章),否则在评标时不予认可。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等信息。本条评分细则设置存在明显不公,条款倾向性突出,存在明显的特定企业指向,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恳请予以调整优化,建议调整为:投标人提供2022年01月1日至今,累计承接大于等于2GW得17分,累计承接大于等于1GW且小于2GW得9分,累计承接大于等于0.5GW且小于1GW得4分,累计承接小于0.5GW不得分(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的施工、设计业绩均有效。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等信息。
回复:(详见2026年06月02日发布更正及澄清答疑通知)
问题八:请提供可研或初设方案、工程量清单以及PDF&CAD附图(含风机点位坐标以及道路规划、集电线路路径等)。
回复: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及附图属于公司内部资料,不宜公开,不予提供。本项目矢量数据及机位点已在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九:请提供风场区地形图。
回复:本项目已在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矢量数据及机位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十:请提供风机点位地勘资料。
回复:风机点位地勘资料属于公司内部资料,不宜公开,不予提供,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十一:请明确风机点位、箱变点位、集电线路杆塔位置是否已征地完成?可否优化调整?如已完成,请提供征地范围。
回复:风机点位、箱变点位、集电线路杆塔位置未开展征地,可以优化调整。
问题十二:请提供测风数据资料。
回复:本项目测风数据属于公司内部资料,不宜公开,不予提供,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十三:集电电缆线路电缆之间连接采用电缆中间头还是环网柜,进升压站电缆终端是否由投标方负责。
回复:电缆之间连接采用电缆中间头,进升压站电缆终端由中标人负责。
问题十四:风机出线采用塔筒门下出线还是基础(塔基)出线。
回复:风机出线采用基础(塔基)出线。
问题十五:是否接受箱变上置方案?
回复:按箱变上置方案实施。
问题十六:请提供项目接入系统批复报告。
回复:无接入系统批复报告,不予提供。
问题十七:第三章2.2.1评审因素“投标人企业类似项目业绩(17 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类似业绩要求的证明资料: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需多方(至少有业主、监理、施工签字盖章),否则在评标时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资料除上述要求外,仅提供用户盖章的完工证明或完成证明或其他能证明项目完工的资料,或提供并网意见书。是否认可?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十八: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 中说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系统对于EPC类项目投标报价的组成设置包含三部分内容,分别为投标总报价、设计投标报价、施工投标报价,因系统固定模式,设计投标报价和施工投标报价无法删除,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仅要求报投标总报价,对设计投标报价和施工投标报价不做要求,投标人可选择填报也可选择不填报该分项报价数值,且《招标文件》中也未对设计投标报价、施工投标报价设置相关评审因素,各分项报价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价格清单 7.2.1 固定总价投标报价汇总表”为准。
请明确报价文件是否只提供“价格清单 7.2.1 固定总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十九:请明确竣工违约金比例?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二十:请明确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比例?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二十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7.3.1预付款的支付中:本招标文件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招标人对支付预付款的最终承诺。所有与预付款相关的条款,均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请明确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和具体付款时间。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二十二:如以联合体投标,业绩认定标准是否将联合体所有成员业绩
相加累计大于等于2GW,即可得17分。
回复:(详见2026年06月04日发布更正及澄清答疑通知1)
说明: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不延期。
招标人:紫云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5日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紫云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紫云自治县
联 系 方 式:1938553778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花果园中央商务区1栋1单元2904
联 系 方 式: 18886005788
文件预览:
补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