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安顺市加油站建设项目废标,建议重新招标。
详细内容
安顺市综合服务中心加油站建设项目施工(二次)复议(第1次)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石化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标的安顺市综合服务中心加油站建设项目于2026年06月03日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复议,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江西永安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因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汇总表,措施项目费用为 125669.52 元(投标总价是按照该费用汇总的),但其投标人安全文明施工项目费用为 142768.01 元大于措施项目费且如单独按照该费用汇总不符合投标总价,以此推定其报价的安全文明施工项目费用为 125669.52 元,该费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 10.2 条第 14 款"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低于投标总价的 3%"的要求,被废标。2、山东坤威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因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其投标人安全文明施工项目费用为 86899.14元,该费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0.2条第14 款"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低于投标总价的 3%"的要求,被废标。3、贵州赣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汇总表,措施项目费用为 114102.92 元(投标总价是按照该费用汇总的),但其投标人安全文明施工项目费用为143029.43 元大于措施项目费且如单独按照该费用汇总不符合投标总价,以此推定其报价的安全文明施工项目费用为114102.92 元,该费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0.2 条第 14 款"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低于投标总价的 3%"的要求,被废标。4、贵州焙惠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其投标人安全文明施工项目费用为 91077.05 元,该费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 10.2 条第 14 款"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低于投标总价的 3%"的要求,被废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该项目仅有遵义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以该项目投标缺乏明显竞争,建议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本项目于2026年5月19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内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赣筑工程有限公司)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坤威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和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焙惠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1、根据招标文件"附件A:评分详细程序"的规定,本项目成本警戒值为4601698.48元,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坤威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报价为4452556.98元,低于投标成本警戒线;2、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焙惠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标书报价单位填写错误,报价数据存在重大录入错误,投标文件存在重大瑕疵。根据质疑函提出的质疑事项,招标人对质疑事项进行核实,经招标人核实确认,本项目评审意见存在质疑,且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根据相关规定于2026年06月03日对该项目进行复议。
结果公示至2026年06月09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51-33835686)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安顺石化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8608984982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3984154608
2026年06月04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完整摘要
安顺市综合服务中心加油站建设项目施工(二次)复议(第1次)废标公示,因部分投标单位安全文明施工项目费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导致废标,评标委员会建议重新招标。公示期为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