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泉市双龙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孵化园-北片区办公生活电力系统项目10kV配电安装工程”第1次答疑澄清
致:各投标单位
1、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6)条“企业业绩”的评分标准作修改:“近3年(2023年1月至今)完成或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没提供1个得3分,满分3分”修改为“近3年(2023年1月至今)完成或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满分3分”。
2、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修改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重新发布,以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现将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06月08日10时30分。
招标人:贵州省兴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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