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贵州省公安厅2026年度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THZB2026-108ZFFW
项目名称:贵州省公安厅2026年度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600055I
预算金额(元):1307433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27483300,标包2:1740000,标包3:15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运维服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27483300.00
简要规格描述:包含系统运维、信息安全、链路租用、硬件运维、其他服务(云资源租用、音视频平台租赁、云存储服务等)五大类运维子项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7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信息系统密码测评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5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信息系统密码测评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本采购文件中“标包1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标包2:合同签订后,在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测评工作,标包3:合同签订后,在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测评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是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 本标包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占比、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方的具体工作分工、预留小微企业份额金额占比不低于40%)。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时,须将份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40%(即:预留40%给中小企业的份额)的服务承接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及拟对应40%份额及以上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标包1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须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的40%。要求投标供应商确保预留份额,预留方式如下:①当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当投标供应商为大型企业时,须将份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40%(即:预留40%给中小企业的份额)的服务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规则如下:投标供应商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承建时。投标供应商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拟分包承接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当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时,须将份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40%(即:预留40%给中小企业的份额)的服务承接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及拟对应40%份额及以上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本标包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注:(1)供应商系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也要提供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资质复印件不清晰,不能有效证明投标供应商资质情况,经评标委员会专家审查,将视为该资质未提供。(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成员≤3家单位,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包目的相应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包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6)各成员单位须独立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约定工作分包、转包或变相转让予第三方。
标项2:否
标项3: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标项2:,标项3: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6年1月以来基本开户或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或依法缓缴、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函见格式内容)。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标包1: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须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的40%。要求供应商确保预留份额,预留方式如下:①当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当供应商为大型企业时,须将份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40%(即:预留40%给中小企业的份额)的服务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规则如下:供应商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承建时。供应商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拟分包承接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当供应商为联合体时,须将份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40%(即:预留40%给中小企业的份额)的服务承接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及拟对应40%份额及以上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项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6年1月以来基本开户或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或依法缓缴、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函见格式内容)。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6年1月以来基本开户或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或依法缓缴、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承诺: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函见格式内容)。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
标项2: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新版或同等效力的旧版证书均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标项3:
供应商须为《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53号)》发布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中的机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3日 至 2026年05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标项2:否,标项3: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贵州省公安厅
标项2:
贵州省公安厅
标项3:
贵州省公安厅
3.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公安厅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宋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0484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泰禾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商业金融区内建勘大厦1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刘玉瑶、张健、陈友权
项目联系方式:1398437989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瑶、张健、陈友权
联系方式:13984379893
贵州省公安厅2026年度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pdf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