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威宁县华夏黑土河风电场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25]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威宁中鸿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威宁中鸿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省品正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威宁县小海镇、雪山镇、五里岗街道、开华街道
2.2 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为100MW,安装5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12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最终机型及单机容量应通过设备招标确定),与拟建的威宁县营丰风电场、威宁县迤那双营风电场、威宁县华夏小海新光风电场联合建设220kV升压站1座。
2.3 项目总投资(元):65976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659760000.00
2.4 计划工期(天):365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需勘察设计服务、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交钥匙工程)。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风电场项目本体工程 1)风电场场区(含集电线路)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量、勘察、微观选址、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和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 2)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土地协调、土地租用,水源、电源、通讯连接到施工现场),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地基处理、风机平台,35kV 集电线路土建,场内外新建道路及改扩建(各运输线路涉及的塔杆迁移、桥梁加固等),风机检修道路,防洪涝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及验收协调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运输条件中部分道路改造(须满足施工及设备运输需要);施工协调等。3)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整机(包括配套软硬件)、塔筒(含锚栓)、箱变、集电架空或电缆及光缆、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设备监造、催交、运输、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倒运、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到场试验)、调试、保险等;(2)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1)工程勘察设计: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相关设计接口协调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 2)设备及材料采购: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包括升压站一次、二次设备、铁塔、导线、绝缘子、金具、OPGW 光缆通信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等(满足南网贵州省电力公司的接入系统批复文件要求)。 3)土建、设备安装、调试:所有土建工程的施工,设备的安装、试验及调试,负责整个项目的系统调试及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包括送出线路的租占地及相关补偿及对外协调等。 (3)相关手续办理 1)项目征租地(含永久及临时占用)费用和植被恢复费、土地复垦保证金、水土保持费、补偿安置费、项目建设期融资利息和费用及土地相关税费等建设用地费包含在 EPC总价内,由承包人代发包人支付和配合管理协调。承包人负责项目现场征租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国土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协商用地、组织政府相关部门、乡、村、村民个人等进行征地丈量、指认地界等相关工作;发包人负责永久征地手续报建工作及相关专题等。 2)负责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办理地方设计、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手续等; 3)负责办理项目工程防雷、消防、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承担相关协调费用; 5)负责办理各项并网手续办理及并网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负责缴纳项目工程土地征用、租赁、土地复垦保证金、青苗补偿、林地占用(含永久及临时占用)费用及补偿、安置、植被恢复、项目建设期融资利息和费用及土地相关税费等各种费用,负责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征用、租赁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补偿、恢复等费用;承包人负责风电场项目征地红线以外所有临时用地费用补偿及手续办理; 7)负责协助业主编制送出线路核准需要的支持性文件; 8)发包人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以后,配合负责工程监测和监理的单位。
2.7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满足发包人相关技术质量管理要求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其他要求: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电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联合体应由施工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1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5月27日 23时59分。
5.2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中心(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5.3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
5.4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1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 ://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
8.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9.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能源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95 号 电话:0851-86891062。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威宁中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省品正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五里岗街道工业4路 | 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街道招商花园E区商务中心14层12号办公室 |
| 联系人: | 林凯 | 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 | 宋杨、刘霞、周海鸥 |
| 电话: | 17588870004 | 电话: | 17588879099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855167982@qq.com |
2026年05月20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招标文件.pdf
威宁县华夏黑土河风电场 EPC 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GZTY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