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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2016年市政道路升级改造项目(华丰佳苑周边人行道改造)

2016-12-02 查看 1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黔南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塘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平塘县2016年市政道路升级改造项目(华丰佳苑周边人行道改造)进行招标, 并于2016年12月02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2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6)0758号-1

标段(包)名称:平塘县2016年市政道路升级改造项目(华丰佳苑周边人行道改造)

招标代理:黔南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平塘县城市管理局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2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3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平塘县双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总分:

93.09

项目负责人:

习立新

报价(元):

4114674.35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贵品建设有限公司

总分:

82.17

项目负责人:

潘建强

报价(元):

4115491.53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南州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81.64

项目负责人:

杨洁

报价(元):

4115126.89

公 示 期: 2016-12-052016-12-0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平塘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854-722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