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习水县2016年柿子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 | ||
| 招 标 人 | 习水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 |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2月06日上午9时00分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鼎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胡桂涵 | ||
| 报 价 | 101538820.94元 | ||
| 总 分 | 86.75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颢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路傲寒 | ||
| 报 价 | 101689995.29元 | ||
| 总 分 | 86.30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经理 | 刘永金 | ||
| 报 价 | 100135574.1元 | ||
| 总 分 | 83.05分 | ||
| 公 示 期 | 2016 年12月07日 | 至 | 2016年12月 09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习水县2016年柿子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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