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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瓮安第二中学建设项目监理第2次答疑澄清

2026-05-12 查看 28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变更公告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第二中学建设项目

监理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贵州省黔南州瓮安第二中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调整如下:

3.2.3

报价方式

投标人编制监理服务费报价的计价依据为: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黔价房[2007]84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进行下浮率报价。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建安费为计费基准。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黔价房[2007]84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下浮45%(即投标人报价需≥45%)。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采用去掉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J=【(1-B1)+(1-B2)+…+(1-Bn)】÷n,

B1 B2……Bn为n个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3时,J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3时,J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报价界定为:有效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P=│(1-Bn)-J│÷J×100%

Bn为第n个有效投标报价

J为评标基准价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20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I=20 -P×K

I–投标报价得分(C≥0)

P–偏差率

K–扣分系数

Bn大于J时,K取1.5 ;Bn小于J时,K取1.5 ;Bn等于J时,K取0;按0.25为一个步距。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合同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试验检测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建安费为计费基准及中标下浮率计算监理费。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27日10时30分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在系统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特此澄清!

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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