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原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三节第一条第(一)款第4项(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初步审查表第4款) | 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个月(以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单位提供承诺书,承诺的主要内容为:会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社保和税收的缴纳手续) | 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个月(以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单位提供承诺书,承诺的主要内容为:会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社保和税收的缴纳手续) |
| 2 | 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3款第(1)项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有效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享受5%的价格折扣(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按中型企业认定,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有效 |
| 3 | 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第2款评分表 | 1、价格分50分;2、技术分28分(2.1最高得分值为3分、2.2最高得分值为5分;2.3-2.6条最高得分值为3分;2.7条最高得分值8分;3、商务分22分(3.1最高得分值为10分;3.2条最高得分值为12分) | 1、价格分70分;2、技术分15分(2.1-2.6条最高得分值为3分;2.7条取消;3、商务分15分(3.1最高得分值为5分;3.2条最高得分值为10分) |
| 4 | 第二章第四节 | 无 | 新增第四节其他要求 |
| 5 | CAD图纸 | 未上传 | 补充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