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经济开发区新区拓展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计建设项目(勘察) | ||
| 招 标 人 | 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代理机构 |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2月5日9时00分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汇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秦启明 | ||
| 报 价 | 89.9元/米 | ||
| 投标总价得分 | 95.90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遵义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向志群 | ||
| 报 价 | 90.00元/米 | ||
| 总 分 | 79.53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胡安礼 | ||
| 报 价 | 90.00元/米 | ||
| 总 分 | 78.83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公 示 期 | 2016年 12 月 9 日 | 至 | 2016年 12 月 13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经济开发区新区拓展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计建设项目(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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