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榕江县文化广场灾后维修项目招标,合同金额约745.7万元。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城北新区文化广场国有房屋、榕江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东滨江大道2号地块)建设项目1、2、3号楼灾后维修项目
详细内容
公告标题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项目类型 |
招标人 |
中标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合同名称 |
合同编号 |
工期(天) |
价款形式 |
合同金额(元) |
合同签约时间 |
合同签约地点 |
项目施工时间 |
项目竣工时间 |
| 城北新区文化广场国有房屋、榕江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东滨江大道2号地块)建设项目1、2、3号楼灾后维修项目 |
E52263220250006DZ001 |
城北新区文化广场国有房屋、榕江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东滨江大道2号地块)建设项目1、2、3号楼灾后维修项目 |
E52263220250006DZ001001 |
房屋建筑 |
榕江县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榕江县兴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52263221615069XW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1733 |
90 |
金额 |
7,457,079.25 |
2026年01月28日 |
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榕江县 榕江县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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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摘要
榕江县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的城北新区文化广场国有房屋、榕江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东滨江大道2号地块)建设项目1、2、3号楼灾后维修项目,合同金额为7,457,079.25元,工期90天,合同签约时间为2026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