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贵安新区大学城第三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2.1 本招标项目□允许☑不允许分包。分包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
更正为
12.1本招标项目☑允许□不允许分包。分包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且需得到委托人同意。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贵州高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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