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汇川区新舟坝棚户区改造一、二期工程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 |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2月09日上午9:00时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嘉通实业有限公司 | ||
| 技术负责人 | 肖贵河 | ||
| 报 价 | 2288461.34元 | ||
| 总 分 | 94.01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东方红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技术负责人 | 杨宏钫 | ||
| 报 价 | 2281733.67元 | ||
| 总 分 | 87.55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黎阳四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技术负责人 | 任永涛 | ||
| 报 价 | 2293265.48元 | ||
| 总 分 | 86.69分 | ||
| 公 示 期 | 2017年2月14日 | 至 | 2017年2月16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