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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保险服务合同公告

2026-04-21 查看 13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交公告

长顺县 2024 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保险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中心支公司

地址: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大龙大道8号南州国际文华苑12栋1单元

法人代表:

胡伟

乙方:

长顺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长顺县长寨街道民主路13号(老十字街)

法人代表:

吴泽灏

甲方2026年2月9日参加了由贵州聚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长顺县 2024 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保险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并被确定为中标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工程质量管护保险(以下简称“高标准农田IDI”)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长顺县 2024 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保险服务

二、合同金额:大写:壹佰零柒万圆整,小写:¥1070000.00元

三、服务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

四、保险标的:本项目建设高标农田面积 15000亩,建设区域涉及长顺县广顺镇高堡村、四寨村、石板村、立木村,鼓扬镇田哨村共2个镇5个村。具体标见附件一(长顺县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报告)。

五、保险责任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

保险单载明的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为“被保险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保险人委托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检查通过的,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在保险赔偿责任期间内,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发生下列情形,造成被保险项目物质损坏的,保险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修理、加固或重建的费用:

1.保险标的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坍塌;

2.保险标的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

3.有防渗漏要求的工程出现渗漏。

(二)附加维修、管护费用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及附属设施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因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需要对工程设施进行维修和管护,为保证其安全运行所实际支出的设施维修费用、重置费用、人工费用等必要且合理的维管费用,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服务范围

长顺县广顺镇高堡村、四寨村、石板村、立木村,鼓扬镇田哨村共2个镇5个村,总面积15000亩。

(二)服务内容

(一)管护队伍建立

甲方负责提供该项目日常管护监督服务,以村为单位聘请高标准农田管护人员,每个村聘请不少于1人的管护人员,管护人员工资由甲方支付,采用人工巡查、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定期赴项目现场对田间道路、灌排系统等高标准农田工程的使用与日常维护情况进行巡查维护,拍照记录风险隐患点。

(二)管护人员确定原则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0日内,甲方在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配合下,根据管护面积及项目情况,以村为单位确定管护人员,并向乙方备案。

(三)管理、管护人员配置

一级管理员:为市一级管理人员,通过管护系统监督管理“建、管、护”全流程的管护工作进程

二级管理员:为县一级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监督、检视管护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对损毁设施进行修护,保障项目各设施正常使用

三级管护人员:以村为单位,负责日常管护工作,负责巡查、养护、报损工作。

(四)管护人员工作职责

1.巡查次数:每月不少于3次

2.巡查方式:不限于人工巡查、无人机巡查等方式

3.熟悉农田设施:了解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布局和现状,熟悉灌溉排水系统、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网、输配电设施等的功能和基本操作方法。

4.掌握管护技能:具备基本的农田水利设施维护技能,能够进行简单日常保养,如清淤沟渠、设备上油等。

5.了解农业知识:熟悉农业生产的基本规律和农作物的生长需求,以便更好地进行农田管理和维护。

6.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村民、村委会、上级主管部门等各方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反馈问题和解决情况。

7.安全意识: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能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8.应急处理能力: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9.记录与上报:常规巡查巡护:通过高标准农田管护系统打卡。

10.重大问题上报:发现重大损坏或安全隐患(如泵站故障、沟渠坍塌),需立即上报保险公司、村委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五)管护标的

1.田间道路:包含田间道路、生产路及机耕桥。

2.灌排系统:包含小型堰坝、农用(机)井、小型泵站、小型集雨设施等水源工程;明渠、管道等输水工程;硬化明沟、暗管等排水工程;水闸、渡槽、倒虹吸、农桥、涵洞、跌水、量水设施等渠系建筑物;以及喷灌、微灌、水肥一体化设备等节水灌溉工程。

3.防护工程:包含护堤、护岸等小型岸坡防护工程;谷坊、沟头防护、拦河坝等沟谷治理工程;截水沟、排洪沟等坡面防护工程。

4.其他工程:项目区标识、公示牌及投保人和承保机构约定的其他保险标的。

(六)出险理赔流程

1.理赔报案

在保险期间内发现工程存在保险范围内的质量缺陷,报案人可向甲方24小时服务热线95500或市、县级及管理人员微信、电话等报案,并说明出险的地点、受损情况、事故原因、联系方式等。乙方工作人员、项目所在地村支两委成员、村民小组组管委成员、村民、甲方所聘请的管护人员均可成为报案人。

2.理赔查勘

甲方接到理赔报案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小额赔案,委托村委或相关人员代为查勘)。对属于保险责任的,由甲方工作人员根据报案情况结合现场查勘等相关资料告知并协助乙方提供索赔申请书、损失清单等及与索赔相关的损失证明材料。材料收齐后,甲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或维修义务(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维修)。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甲方自做出核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非保险责任事故说明书,并说明理由。

3.赔偿处理

采取甲方与维修单位直接结算的方式;维修处理小额损失,甲方工作人员现场定责后可立即开展修复;发生大面积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报案事故,先做好紧急抢修,保留照片证据。待抢修完成,再启动查勘正常程序,根据责任归属进行相关费用的分摊。涉及重大或群发性事故,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的安排,协助采取临时抢险方案。待抢修完成,再启动查勘正常程序,根据责任归属进行相关费用的分摊。

4.争议鉴定

被保险人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存有异议的,可与甲方共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属于保险责任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鉴定结果不属于保险责任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5.代位追偿

因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应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等责任方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不因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而免责。

(七)维修工作

1.维修队伍选取

由甲方在项目所在区县选取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质的建设公司且不在当地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单位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维修费用

维修公司与甲方签订合作协议,产生费用按每次维修维护的实际费用结算,由甲方支付;建设标准、原材料选择参照原设计资料和原材料清单。

3.工程维修内容

(1)工程结构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坍塌;

(2)工程结构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

(3)有防渗漏要求的工程出现渗漏。

4.工程维修验收要求

维修完成验收时,乙方有权利实施监督,对不合格工程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七、服务期限

2026年3月31日零时起至2036年8月19日二十四时止。

八、保费支付的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本合同保费资金支付采用按时间段分两次进行支付,首次支付于该合同签订日期生效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0 %,剩余20 %的资金,待甲方将投保前期工作准备完善、将相应资料报备给乙方审核齐全后,于2026 年12 月25 日前支付完毕。

2、支付条件:乙方支付保费时,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材料;(1)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保单;(2)服务性成果资料。

3、支付账户

户 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中心支公司

账 号:240504092902310027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开发区支行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权利

1.在乙方的监督、指导和授权下,全面开展保险项目管护及维修维护工作,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并按照乙方的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2.做好项目管理、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护人员管理和维修队伍管理,负责搭建高标准农田管护信息系统并向农业农村部门、乡镇街道、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护人员开放;

3.负责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遴选工作,监督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高标准农田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估等工作,将质量监测不合格的工程通知施工方,督促施工方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并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验收;

4.负责定期向长顺县农业农村局递交工作报告及管护台账,积极上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5.负责与乡镇街道协同管护人员的遴选工作、培训工作、具体管护措施的下发及考核工作;

6.负责维修队伍的遴选工作,接报案后的监督按建设标准修复修缮后交付使用;

7.甲方必须加强对聘用的管护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对管护人员在履行管护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项目实施和建设后的管护运营,有权监督甲方在项目建设中到岗监督工程质量情况,准确了解项目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

2.根据甲方需求提供项目施工中的过程资料及监理资料。提供长顺县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保险服务设计方案图纸的有关项目资料用于指导工程损毁后修复建设标准依据。

3.在项目质保期内督促施工单位按甲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整改。参与整改后查验、损毁修复工程鉴定、验收等工作;

4.按季度定期收集甲方管护台账和巡查记录;

5.协助甲方与乡镇(街道)管护人员遴选等相关工作,以有效减少损毁性大灾发生的可能及管护人员到位;

6.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对保险项目的管护及对保险责任范围内工程的维修维护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有权利提出整改意见。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责令甲方改正,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乙方向甲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当期应付价款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

(一)遵守保密原则,甲、乙双方提供的商业性机密信息和资料,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透露造成影响的,追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样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 乙方(盖章):长顺县农业农村局

有限公司黔南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 被授权委托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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