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务川大坪绿色食品产业园三期、四期标准厂房项目勘察招标 | ||
| 招 标 人 | 务川新型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2月08日下午14:30时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江明 | ||
| 报 价 | 107.5元/米 | ||
| 总 分 | 86.02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 ||
| 项目经理 | 王安祥 | ||
| 报 价 | 106.8元/米 | ||
| 总 分 | 75.36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铁(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孟表柱 | ||
| 报 价 | 113.0元/米 | ||
| 总 分 | 70.81分 | ||
| 公 示 期 | 2017年2月16日 | 至 | 2017年2月20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