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水城区大麦地风电场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23】2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法人为/,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水城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六盘水市水城区坪寨乡及玉舍镇境内。
2.2 建设规模: 1.风场概况: 水城区大麦地风电场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西部的坪寨彝族乡和玉舍镇境内。风电场场址为不规则多边形,场址面积约11.28km2,场区大部分海拔高程在2000m~2500m之间。风电场拟安装7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3.75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风电场距水城区直线距离约27.2km,距六盘水市中心直线距离约18.2km,距离贵阳市直线距离约198km。场区东部有杭瑞高速(G56)经过,东部有省道(S212)接乡村道路通往场区,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大麦地风电场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本阶段大麦地风电场工程采用7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43.75MW。每台风机配1台35kV箱式变压器,风电场内新建1座110kV升压站。2.水城区大麦地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EPC工程(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概况:本工程以1回110kV出线接至玉舍变,需要在玉舍变外新建110kV间隔,送出线路采用架空和地埋相结合方式,距离长度约13.1km,其中架空长度约12.45km、地埋电缆长度约0.65km。全线通过40mm、30mm、20mm冰区,单回路设计,其中20mm冰区长度约为2.5km,30mm冰区长度约为7.1km,40mm冰区长度约为3.5km。
2.3 项目总投资(元):32259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28610000.00
2.4 计划工期(天):214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水城区大麦地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EPC工程(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新建110kV升压站GIS开关线路侧出线构筑架悬垂绝缘子(含绝缘子至连接GIS的线夹处)为分界点,出线构筑架外侧至对侧玉舍变(含站内站外)为本次招采范围,其中送出线路核准及相关专题手续由招标人负责办理,对侧扩建间隔(含站外)所涉及的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负责。从勘察、路径选择及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含多次转运和倒运)及储存、办理施工手续、配合办理涉网相关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施工(含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安装与调试、各类材料配件送检试验、消缺、检查测试及试验、系统调试、整定计算、整套试运、专项验收(包含档案、环保、水保、土地复垦、消防、安全、防雷、质量监督、并网等)、竣工验收等完成工程达到送电条件前的全部工作内容;工程档案整理及移交、竣工结算、完成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涉及本工程永久和临时占用林地、土地、拆迁、地表附着物、穿越、跨越等所有协调工作及费用补偿,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最终完成经招标人审核同意的设计文件所有工作内容并最终按照招标人要求交付并网带电的全过程承包工作并顺利移交生产。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1.前期手续:项目送出工程核准手续及与送出工程核准有关的环保、水保、林业、地灾、社稳、用地预审专题手续由招标人负责办理,未完善的其他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但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实际施工引起或无法避让造成的现场变更导致上述前期手续补充办理或重新办理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同时本工程对侧需要玉舍变站外扩建间隔,对侧间隔(含站内、站外)的相关关系协调和专题手续办理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包括并不限于规划许可、用地预审、环评、林业、水保、压矿、地灾、安评稳评、净空(若有)、建设用地等根据法规、规章及项目建设地相关部门要求在开工前需要办理的相关证件和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2. 勘察设计:全线及对侧间隔的详细勘察并出具详勘报告,路径协议复核、路径方案选择及优化,初设及初设优化、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对应设计概算、预算及总造价分析,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对设计文件组织的内、外审工作。 3. 用地、青赔及政策处理:包含土地占用费,租地、青赔、所有树木、苗木、地上附着物(含坟墓)迁移费或补偿费,跨越河道(若有)、线路、高铁、公路道路、村庄房屋等所有政策处理、手续的办理以及所有相关措施费,跨越河流、道路、高低压线路等永久工程或临建工程的手续办理及补偿等所有政策性处理工作。承包人负责现场实际征、租地工作(含临时和永久用地)的沟通、协调、测量、造册等全部实施工作,承包人负责全面协调各镇政府、村委会等相关方同招标人项目公司签订用地协议及其他相关补偿协议,对应工作资料组卷、通过验收并移交招标人等事项。过程中因承包人引起的一切行政处罚,由承包人承担。 4. 材料设备采购:满足本工程建设施工需要的全部物资材料、软硬件设备及相应的技术服务、消防及通讯设备设施等:(1)电缆线路工程:110kV电力电缆、光缆、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防火封堵材料、电缆套管等及其它所需附件。(2)架空线路工程:塔材、导地线(含OPGW光缆)、金具绝缘子、防震锤、余缆架、光纤接线盒、光缆下杆塔安装附件等所有材料物质。(3)对侧间隔工程:间隔一次、二次(含通信)、电缆、辅助系统设备材料、构支架、防火封堵材料、电缆套管等及所需配套材料。(4)道路、围墙、电缆沟、基础、挡墙、排水沟、接地等材料采购;符合电网公司及水城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要求的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上述设备材料的监造、催交、运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看护、仓储保管等,对所购设备材料的质量控制负责。 5 .工程施工:线路杆塔基础、杆塔组立、线路架设、附件组装安装,所有穿越、跨越相应措施方案及实施,必要的护坡、排水沟及挡墙施工等,设备基础、电缆沟的开挖及回填,运输道路的新筑及原有路面恢复,土地复垦及林业植被恢复,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以第三方单位出具的《水土保持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并验收通过),一次、二次设备安装、电缆及光缆敷设接线、试验调试,接地,防腐,辅助系统工程,完工后的植被恢复等,施工及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协调,五通一平等。完成经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图纸所有工作内容并最终按照招标人及设计要求交付并网带电的全过程施工工作。 6 .涉网手续:停电计划,检验检测,分系统及整体调试,信号对接,启动方案编制及报批、试验,生产准备,有关系统的保护定值计算、协调,与项目主体工程承包人的对接及配合相关并网手续办理,以及与当地供电部门协调配合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启动会议及送电协调等所有工作。对侧变电站的停、送电协调工作。线路双重命名及对侧设备双重命名等工作。 7 .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监督及检查,所涉及的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含防雷接地、水保、环评、消防、质监、技术监督、供电、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满足达标投产;竣工图纸及全套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组卷,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档案验收并移交,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审计等咨询单位对本工程的审查工作。 8 .工程保险及其他:本工程建安工程一切险由招标人负责购买,其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需要购买的必要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为招标人负责和承担的工作外,若招标文件中如有漏列的设备、材料、施工内容以及协调事项,这些漏项是为实现本标段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服务等所必需的,均属于本招标范围,所涉及的材料、设备、施工或服务,均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7 质量要求:本工程应按最新版《风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具体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土建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安装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可从事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上述资质,满足其中一项即可;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或以上资质;以上①或②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项即可,但都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3)信誉要求①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②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案件记录。(注: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开标前,截图须体现查询日期。)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10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4月17日 23时59分。
5.2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中心(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5.3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
5.4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30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 ://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线上)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编标工具生成格式为.GZTYTB的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pt.sotcbb.com)、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zb.sec.com.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
8.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9.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能源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贵州能源集团B栋塔楼 电话:0851-86891321。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水城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G03-07号麒龙中央商务大厦二期B1栋18层 |
| 联系人: | 杨工 | 从业人员姓名及编号: | 殷平珍、谢镇宇、田国强 |
| 电话: | 13595121713 | 电话: | 13985520164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372144783@qq.com |
2026年04月09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水城区大麦地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GZTYZB
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