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望谟县城区环卫保洁服务一体化项目(一标段)”政府采购项目终止情况的说明
致: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投标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望谟县城区环卫保洁服务一体化项目(一标段)”(项目编号:P5223262025000DOY)第一中标人被举报并查实后的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望谟县城区环卫保洁服务一体化项目(一标段)”编号P5223262025000DOY,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内容为望谟县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预算1332.87万元/年。2025年11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12月12日开标,12月15日公告中标结果,第一中标人为望谟县佰利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3116000.00元/年。
二、举报事项及调查情况
2025年12月16日收到市民举报,反映该项目第一中标人投标过程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我单位及监督单位迅速成立调查组,经调查,第一中标人确实存在上述问题,构成“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废标处理依据及程序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中标人作废标处理。2026年3月4日,望谟县财政局向第一中标人发出《望谟县财政局文件 - 望财采罚决字〔2026〕第1号》,对方签收无异议。2026年3月15日,我单位正式作出废标决定并公告。
四、后续处理措施
由于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具备采购主体的资格,没办法作为该项目的采购主体,此次采购项目终止。
文件预览:
望府专议〔2026〕33号关于研究分管领域近期有关重点工作的会议纪要(5)(2).pdf
望财采罚决字〔2026〕第1号望谟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终止采购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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