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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两轮电动自行车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4-03 查看 14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顺县顺世通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长顺县两轮电动自行车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6年04月01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2920260000ZG001001
标段(包)名称: 长顺县两轮电动自行车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代理: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 长顺县顺世通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顺广达建设有限公司
总 分: 90.8分 报价: (1)施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及相关调价文件下浮10%;(2)设计:以最终审定建安费用为计费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
质 量 要 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3、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房屋建筑工程经主管部门检查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无“不合格”等次。 负责人: 罗光源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9202022511
工 期(天): 18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80.84分 报价: (1)施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及相关调价文件下浮10%;(2)设计:以最终审定建安费用为计费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
质 量 要 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3、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房屋建筑工程经主管部门检查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无“不合格”等次。 负责人: 韦胜杰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08200927273
工 期(天): 18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贵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74.85分 报价: (1)施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及相关调价文件下浮6%;(2)设计:以最终审定建安费用为计费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8%。
质 量 要 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3、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房屋建筑工程经主管部门检查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无“不合格”等次。 负责人: 王成刚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3201431875
工 期(天): 18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09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长顺县顺世通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2136918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16677993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长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1868508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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