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家坝棚户区改造项目排洪沟工程 | ||
| 招 标 人 | 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6 年11 月17日 14 时 00 分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城建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李代营 | ||
| 报 价 | 15300668.93元 | ||
| 总 分 | 94.455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成宇建设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张林秀 | ||
| 报 价 | 14804706.58元 | ||
| 总 分 | 87.621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鑫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徐方印 | ||
| 报 价 | 15502309.36元 | ||
| 总 分 | 87.008分 | ||
| 公 示 期 | 2016年 11月 29 日 | 至 | 2016年 12 月 01 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遵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家坝棚户区改造项目排洪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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