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蒿河榕江县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1次答疑澄清
公告摘要
本公告对寨蒿河榕江县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主要调整“企业业绩”评分标准,放宽业绩范围,并增加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作为业绩认定依据,其他内容不变。
关键信息
详细内容
寨蒿河榕江县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寨蒿河榕江县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评标办法前附表修改内容
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款“其他因素评分标准(7.00分)”中的“企业业绩(6.0分)”评分内容修改如下:
原条款内容:近5年(2021年3月至2026年3月)完成的项目业绩(河道治理、堤防、防洪工程等勘测(察)设计项目),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评分依据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现修改为:近5年(2021年3月至2026年3月)完成的勘测(察)设计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评分依据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勘测(察)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发布单位:榕江县河道管理站(贵州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3-19 00:00
附件:更正公告.pdf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hall/attach/nosession/download?attachId=8a8bb7469cf60da4019d04de0e9a43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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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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