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水县鰼部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凉州大道(景观大道) 一期景观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习水县鰼部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凉州大道(景观大道)一期景观工程施工招标 | ||
| 招 标 人 | 贵州习水生态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 | 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1月23日14:00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森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陈伦浩 | ||
| 报 价 | 6200911.89元 | ||
| 总 分 | 67.35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经理 | 陈冕 | ||
| 报 价 | 6164485.66元 | ||
| 总 分 | 59.51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中宇建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经理 | 王永忠 | ||
| 报 价 | 6096154.31元 | ||
| 总 分 | 53.89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公 示 期 | 2016年 12月 1日 | 至 | 2016年 12 月5 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习水县鰼部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凉州大道(景观大道)一期景观工程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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