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桐梓县县城河道治理工程天门河河道治理工程(少帅桥至五七四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 ||
| 招 标 人 | 桐梓县国裕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 |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2月12日9:00分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 “城上城”六楼三标室)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天域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李 | ||
| 报 价(下浮率%) | 5.01 | ||
| 得分 | 93.04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西汉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张勇 | ||
| 报 价(下浮率%) | 5.0 | ||
| 得分 | 64.13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江西昌宏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胡苏明 | ||
| 报 价(下浮率%) | 5.9 | ||
| 得分 | 63.61 | ||
| 公 示 期 | 2016年12月14日 | 至 | 2016 年12月16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桐梓县县城河道治理工程天门河河道治理工程(少帅桥至五七四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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