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中”:计划工期:80 天(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 80%,低于 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计划开工日期:2025-04-08 00:00:00.0,计划竣工日期:2026-06-26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中”修改为:计划工期:80 天(日历天) (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 80%,低于 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计划开工日期:2026-04-08 00:00:00.0,计划竣工日期:2026-06-26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本次澄清(变更)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文件,不属于实质性变更,原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答疑澄清文件。
特此澄清!
招标人:清镇市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3月10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