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电网侧储能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答疑澄清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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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惠水县电网侧储能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更正公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03月20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03月16日,删除融资承诺函或自有资金证明要求。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3-16 23:59
开标时间
2026-03-20 10:30
项目名称
惠水县电网侧储能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
公告类型
更正公告
联系电话
0854-6230111、18666000218
联系人
王兴城(采购人)、王燕青(代理机构)
详细内容
惠水县电网侧储能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73120260001D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水县电网侧储能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21200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开标时间 | 2026年03月10日 10时30分 | 2026年03月20日 10时30分 |
| 2 | 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6年02月15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3月06日 23时59分 | 时间:2026年02月15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3月16日 23时59分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①财务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地为中国境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或电力储能开发利用相关的经营主体;②近3年(2022-2024)不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自行承诺;③银行出具的专项融资承诺函(明确用于本项目的融资额度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80%),或自有资金证明(证明可用于本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④提供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保障方案,明确资金到位节点(需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开工前资本金到位比例不低于20%;⑤近3年无债务违约、拖欠工程款等影响项目资金履约的不良记录(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承诺函);⑥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保违法记录,无储能项目履约违约被处罚记录(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⑦掌握成熟的储能技术路线(优先锂离子、全钒液流等主流技术),设备选型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具备与惠水县域电网的并网兼容性,自行承诺。⑧拥有专业运维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从业年限≥3年),具备7×24小时应急处置能力,自行承诺;⑨参选主体需提供项目财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其中核心财务指标需满足以下要求:1)投资回收期(静态)不超过8年,投资回收期(动态)不超过10年;2)内部收益率(IRR)不低于8%(税后);3)财务净现值(FNPV,基准收益率取6%)不低于0;⑩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分包项目,自行承诺。 | ①财务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地为中国境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或电力储能开发利用相关的经营主体;②近3年(2022-2024)不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自行承诺;③提供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保障方案,明确资金到位节点(需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开工前资本金到位比例不低于20%;④近3年无债务违约、拖欠工程款等影响项目资金履约的不良记录(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承诺函);⑤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保违法记录,无储能项目履约违约被处罚记录(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⑥掌握成熟的储能技术路线(优先锂离子、全钒液流等主流技术),设备选型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具备与惠水县域电网的并网兼容性,自行承诺。⑦拥有专业运维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从业年限≥3年),具备7×24小时应急处置能力,自行承诺;⑧参选主体需提供项目财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其中核心财务指标需满足以下要求:1)投资回收期(静态)不超过8年,投资回收期(动态)不超过10年;2)内部收益率(IRR)不低于8%(税后);3)财务净现值(FNPV,基准收益率取6%)不低于0;⑨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分包项目,自行承诺。 |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水县投资促进局
地址:贵州省惠水县惠水政务服务中心8楼802室
项目联系人:王兴城
联系方式:0854-6230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德福中心A1座603
联系人:王燕青
联系方式:18666000218
完整摘要
惠水县电网侧储能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发布更正公告。项目编号P52273120260001DF,序列号ZFCG20260212008。主要更正内容包括:开标时间由2026年03月10日10时30分延期至2026年03月20日10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2026年03月16日23时59分;特定资格要求中删除了关于融资承诺函或自有资金证明的要求(原第③条),其他资格条件保持不变。项目要求投标主体具备新能源或储能开发资质,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掌握成熟储能技术,提供财务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回收期不超过8-10年,内部收益率不低于8%。采购人为惠水县投资促进局,代理机构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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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参建方
惠水县投资促进局
发布者: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信息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姓名: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共发表 85936 条公告
参建方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王燕青
电话:
18666000218
采购人
联系人:
王兴城
电话:
0854-6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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