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平坝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安顺市平坝区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三标段:贵安大道至三小坡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已于2026年02月09日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92.74 中标价:7180119.70元 中标工期:180 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负责人:袁林 项目负责人资质:公路工程 注册(职称)证号:贵2522019201903136 第二中标候选人:周口龙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93.46 中标价:7180324.67元 中标工期:180 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负责人:李俊 项目负责人资质:公路工程 注册(职称)证号:豫241131336717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同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93.46 中标价:7180493.69元 中标工期:180 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负责人:黄桥 项目负责人资质:公路工程 注册(职称)证号:豫241141455082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公示期至2026年02月12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平坝区交通运输局(0851-34224478)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安顺市平坝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16684833366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6685656169 2026年02月09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