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二次采购文件更正,主要删除充电桩海拔高度限制及部分认证要求,调整检测报告提交时间。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3日。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二次
联系电话
0854-2777522;18084225551
详细内容
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二次采购文件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70220260000GI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11400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五章采购需求 分体式直流充电桩主机技术参数要求 |
16、海拔高度≤4000m |
删除 |
| 2 |
第五章采购需求 充电主机及充电终端要求 |
▲充电主机应具备低温启动功能:在低温条件(0℃以下),一次启动成功率不低于99%。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 |
供货时,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提供关于"在低温条件(0°C以下),一次启动成功率不低于99%"的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自行承诺)。 |
| 3 |
第五章采购需求 分体式直流充电桩充电终端技术参数要求 |
10、海拔高度≤4000m |
删除 |
| 4 |
第五章采购需求 液冷终端(超充充电枪)技术参数要求 |
10、海拔高度≤4000m |
删除 |
| 5 |
第五章采购需求 充电主机及充电终端要求 |
c)▲海拔高度:充电主机需满足海拔高度2000米至4000米时不降额,须提供同系列设备第三方检测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 |
删除 |
| 6 |
第五章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 |
本项目所投标的充电主机应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提供产品认证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删除 |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福泉市金山街道办事处洒金北路政务服务中心(3-4楼)
- 项目联系人:吴工
- 联系方式:0854-2777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贵州金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阳桥社区古城家园1号楼门面
- 联系人:程毅、林涛、宋杰
- 联系方式:18084225551
完整摘要
福泉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项目(E包)二次采购发布更正公告。项目编号P52270220260000GI,序列号ZFCG20260114002,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5日。本次更正主要涉及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部分,共6项更正内容:删除分体式直流充电桩主机、充电终端、液冷终端的海拔高度≤4000m要求;调整低温启动功能检测报告提交时间为供货时提供;删除海拔高度2000-4000米不降额要求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3日。采购人为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理机构为贵州金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