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贵州省抬拉河(黄平县野洞河镇仁里村段)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修改3.5.6条款"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材料提供要求,删除对投标人须知正文3.5.6款的引用。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省抬拉河(黄平县野洞河镇仁里村段)治理工程
详细内容
贵州省抬拉河(黄平县野洞河镇仁里村段)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贵州省抬拉河(黄平县野洞河镇仁里村段)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前附表
| 条款号 |
项目 |
内容 |
| 3.5.6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 |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和"投标人须知正文"3.5.6款要求提供材料。其他要求:/。 |
现变更为:
| 条款号 |
项目 |
内容 |
| 3.5.6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 |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要求提供材料。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发布单位:黄平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贵州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4日
附件:更正公告.pdf
完整摘要
黄平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贵州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02月04日发布关于贵州省抬拉河(黄平县野洞河镇仁里村段)治理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公告。主要变更内容为:将招标文件前附表中3.5.6条款"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要求从原"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和投标人须知正文3.5.6款要求提供材料"修改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要求提供材料",删除了对投标人须知正文3.5.6款的引用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