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 标 公 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余庆县干川湿地公园一期建设项目管理承包(PMC) | ||
| 招标人 | 余庆县兴余创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 | 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2月21日09:00时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神禹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吴毅 | ||
| 报价 | 在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金额的基础上下浮0% | ||
| 总分 | 85.30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江河监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吴弟和 | ||
| 报价 | 在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金额的基础上下浮0% | ||
| 总分 | 49.08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公示期 | 2016年12月22日 | 至 | 2016年12月26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余庆县干川湿地公园一期建设项目管理承包(P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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