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G243旧州至黄平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企业业绩评分标准,明确为公路工程项目业绩,允许已完工或在建项目,时间范围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31日。
详细内容
G243旧州至黄平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G243旧州至黄平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分项 |
原要求 |
| 2.2.2(3) |
其他因素--企业业绩—15分 |
提供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31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5分。注:提供施工合同或协议(以施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 |
现变更为:
| 条款号 |
评分项 |
修改后要求 |
| 2.2.2(3) |
其他因素--企业业绩—15分 |
提供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31日类似公路工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5分。 注: 1、类似公路工程项目业绩是指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养护工程施工。 2、业绩可以是已经完工业绩也可以是在建业绩。已经完工项目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按竣工验收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在建项目提供施工合同或者协议(以施工合同签订或者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有效时间范围: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31日)。 3、已完工项目提供(时间: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31日)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在建项目提供(时间: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31日)施工合同或协议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发布单位:黄平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贵州振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7日
完整摘要
这是关于G243旧州至黄平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主要修改内容涉及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的调整。原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31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5分,最高15分。修改后明确了业绩范围为公路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维修养护工程施工),并允许提供已完工或在建项目业绩。已完工项目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在建项目需提供施工合同或协议,均需加盖公章上传。有效时间范围保持不变为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31日。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