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能源储备保供基地建设项目(EPC模式)”
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代理的“普定县能源储备保供基地建设项目(EPC模式)”已发布招标公告,现对以下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4.1投标保证金中“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
《安顺市公共资源中心保证金收据》”变更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据》”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详细程序中“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份”变更为:“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
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中“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份”变更为:“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
其余不变。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普定金柱储能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黄桶街道经济开发区工投公司办公室一楼103-104
招标人:赵洪毅
联系方式:1868530139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安顺市西秀区政府驼宝山住宅区1单元8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少辉
联系方式:18285344807
贵州木元隆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
文件预览:
答疑澄清公告.pdf
普定县能源储备保供基地建设项目(EPC模式)(变更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