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黎平县棉花田至尹所公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澄清。明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养老保险缴纳时间、财务报表要求、项目经理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等重要条款,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需签订合同。
详细内容
黎平县棉花田至尹所公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黎平县棉花田至尹所公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 澄清项目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2 |
原有规定内容 |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为准。 2、缴纳养老保险时间: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 3、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24年度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足1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中标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25天,主要管理人员每日到场。擅自离开罚款:项目经理5万元/次,主要管理人员1万元/人/次。更换需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更换达2次直接解除合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及承诺书,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6、澄清文件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无论是否查阅均视为已知晓。 7、招标人保留复核权,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退,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第二个信封开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投标人应保持在线关注,超过确认时间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9、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按黔招协〔2025〕35号文件标准下浮40%计取。 10、施工组织设计总页数不超过600页,否则各评分因素细分项按满分值40%计取。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发布机构及日期
黎平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贵州东晟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6日
完整摘要
黎平县棉花田至尹所公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主要澄清内容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需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表;中标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5天,主要管理人员每日到场,擅自离开将被罚款;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需签订施工合同;澄清文件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人保留复核权,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二信封开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准下浮40%计取;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6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