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延安办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5、6、7#楼10kV配电工程答疑澄清文件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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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红花岗区延安办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澄清公告,删除类似项目业绩指标要求,修正财务报表要求,开标时间不变。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红花岗区延安办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5、6、7#楼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
公告类型
招标澄清
详细内容
红花岗区延安办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5、6、7#楼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澄清公告
我公司代理的"红花岗区延安办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5、6、7#楼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澄清如下: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类似项目中删除如下内容: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指标数不少于拟招标项目的(50%~80%)(含)为有效业绩,如拟招标项目建安投资估算或概算为1亿元,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合同价或结算价为(0.5~0.8)亿元的,视为有效业绩。具体比例由招标人设置。本项目类似项目:电力工程相关业绩。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与1.4.1不一致,3.5.2条更正为:有要求,近1年财务报表
本次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开标时间不变。
文件预览:答疑说明文件.pdf、答疑文件正文.pdf、工程量清单.pdf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红花岗区延安办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5、6、7#楼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的澄清说明。主要澄清内容包括:删除原招标文件中关于类似项目业绩指标的相关要求,明确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应为电力工程相关业绩;修正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2条款,要求投标人提供近1年财务报表。本次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原定开标时间保持不变。相关澄清文件已上传供投标人下载查阅。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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