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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中医医院2025年中药饮片采购更正公告

2026-01-12 50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贵阳市南明区中医医院2025年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发布更正公告,放宽药品检测能力评分标准,允许供应商或生产厂家提供检测能力证明材料。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阳市南明区中医医院2025年中药饮片采购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联系电话
18198111763
联系人
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

贵阳市南明区中医医院关于贵阳市南明区中医医院2025年中药饮片采购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CHC-DZ-ZG202560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阳市南明区中医医院2025年中药饮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药品检测能力" 根据供应商在药品安全性和质量检验方面的自检能力进行评价:包含但不限于①农残;②黄曲霉毒素;③含量、水分;④性质、饮片内部结构;⑤挥发物等检测项目。1.供应商完全具备以上检测项目能力,得20分;2.供应商不具备以上1项检测项目能力扣4分,扣完为止。注:供应商须提供药品检测设备的彩色图片、检测设备的采购合同和采购发票、每个检测项目至少提供1份药品检测报告(须针对检测项进行显著标识)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根据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在药品安全性和质量检验方面的自检能力进行评价:包含但不限于①农残;②黄曲霉毒素;③含量、水分;④性质饮片内部结构;⑤挥发物等检测项目。1.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完全具备以上检测项目能力,得20分;2.供应商或生产厂家不具备以上1项检测项目能力扣4分,扣完为止。注:供应商或生产厂家须提供药品检测设备的彩色图片、检测设备的采购合同和采购发票、每个检测项目至少提供1份药品检测报告(须针对检测项进行显著标识)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01-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更正,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最新的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贵阳市南明区中医医院
  •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U区5-8栋一层
  • 联系方式:0851-85759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 联系方式:18198111763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电话:18198111763

附件:澄清变更公告.pdf、澄清文件压缩包.zip

完整摘要

贵阳市南明区中医医院发布2025年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项目编号MCHC-DZ-ZG20256093。本次更正主要针对采购文件中"评分标准"的"药品检测能力"评分项,将原要求的"供应商"自检能力扩展为"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均可,放宽了投标条件。更正后供应商或生产厂家需具备农残、黄曲霉毒素、含量水分、性质饮片内部结构、挥发物等检测能力,完全具备得20分,每缺1项扣4分。首次公告日期为2026年01月06日,更正日期为2026年01月12日。采购人为贵阳市南明区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19811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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