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庆县2026年农村公路等外路改造及路面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19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中:项目总工的职称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现修改为:项目总工的职称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提供劳动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其余不变,特此说明。文件预览:答疑说明文件.pdf答疑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