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5)其他要求:第4)条款修改如下: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5)其他要求: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现修改为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5)其他要求: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制造商名称、品牌名称、型号)或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提前交货承诺修改如下:
2.2.4(1) | 提前交货承诺(4分) | 在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要求基础上,承诺每提前 15 天交货的得 2 分,最高得4 分。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加盖电子公章 |
现修改为
2.2.4(1) | 厂家参数确认函(4分) | 投标人在满足本项目采购产品参数的情况下,对采购清单中带“▲”符号的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出具参数确认函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完整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内容清晰、结论明确)得4分。 评审依据:提供生产厂家出具参数确认函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 |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服务团队(15分)--项目负责人修改如下:
2.2.4(1) | 服务团队(15分) | 1.项目负责人(5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农、林业系列高级职称(或以上)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证的,得 5 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书、身份证及 2025 年任意 1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现修改为
2.2.4(1) | 服务团队(15分) | 1.项目负责人(5分): 具备仪器设备相关的高级职称或高级技能类证书的得5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书、身份证及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项目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及符合要求的相关证书和2025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工资流水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四、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一、采购设备清单中的“带“▲”符号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参数确认函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完整检测报告”
五、更正公告系统模块无法容纳本项目更正公告全部字数,具体澄清(修改)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