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余庆县2016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 ||
| 招 标 人 | 余庆县海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 | 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月20日9时00分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雷兆斌 | ||
| 报 价 | 1640000.00 元 | ||
| 总 分 | 61.33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经理 | 胡小菊 | ||
| 报 价 | 1630000.00 元 | ||
| 总 分 | 43.77 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申都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杨晓阳 | ||
| 报 价 | 1650000.00元 | ||
| 总 分 | 38.47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公 示 期 | 2017年1 月 23日 | 至 | 2017年1月25 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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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2016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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