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龙江河岑巩县段治理工程(思旸镇标段)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1.因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资格审查资料中3.5.3和3.5.6条款内容是系统范本生成模板无法修改。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资格资格要求因系统范本生成第五、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按第二章第 3.5.6 款要求提供材料)、六、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按第二章第 3.5.6 款要求提供材料。)括号里的内容无法改动。现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1.4.1条款规定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员等及相关信息提供材料为准,不再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中3.5.3、3.5.6资格审查资料提供。 岑巩县河道服务站(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5日 文件预览:更正公告.pdf